近年来,中国的农村宅基地政策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宅基地使用者的权利得到了加强。2008年,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区开始向具有年限性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变为永久产权。这意味着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得到了明确保障,他们可以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房屋过户,房屋可以流转、交易,还可以作为抵押物,用于贷款。
其次,宅基地的面积可以得到扩充。根据国家政策,农村每户家庭可以取得的宅基地面积不应超过0.07公顷,但是各地也可以自行制定规定,将宅基地的面积得到合理扩充。2019年,江西省颁布文件,将宅基地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村社区和城镇居民)的面积上限定为0.15公顷,这也减轻了农民的用地压力。
再次,宅基地可以用于增加收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将宅基地租出去,增加了收入来源。如果宅基地本身不具备农业生产的条件,也可以通过举办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项目来增加收入。
最后,宅基地的利用范围逐步扩大。原本宅基地只能用于住宅建设,但是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和休闲娱乐的推广,农村宅基地也可以用于修建体育场、公共广场等公共设施,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娱乐和文化娱乐空间。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改变和完善,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利益保障和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