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将公共财政资金、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资产据为己有或者占为私用,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挪用公款的形式很多,下面就简单介绍几种常见的形式。
1. 直接提取现金:直接将公款取出来,例如领款人拿着公款去银行柜台或者ATM机取现金。
2. 冒用他人或者虚构事由领取:挪用公款者通过冒用他人身份或者虚构各种事由,骗取公款,并且占为己有。
3. 虚构公务开支领取:挪用公款者虚构公务开支,例如报销名目瞒报、虚报、冒报等方式骗取公款,并且将其据为己有。
4. 用公款购买自己的生活用品:用公款购买自己的生活用品,例如购买豪车、珠宝等物品,将公款据为己有。
5. 虚构工程项目领取:挪用公款者虚构工程项目,收取工程款后将其挪用。
6. 地下钱庄:将公款占为私用后,通过地下钱庄进行金融投资,以圆自己的理财梦想。
7. 用公款赞助文艺团体:用公款资助文艺团体,但却将演出费用据为己有。
以上几种挪用公款的形式也只是冰山一角,挪用公款的方式很多,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须保持警觉,从自身做起,落实好制度规定,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自己或者同事出现挪用公款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