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长期的心理痛苦,尤其是当有小孩子的时候更加的复杂。由于小孩子还没有达到成年,尚不能够自立,所以对于抚养权的判定非常关键。因为小孩子更需要亲人温暖的爱抚,所以离婚之后,判定抚养权是至关重要的。
判定抚养权首先考虑的是小孩子的利益。法律规定,在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争议案件中,最终的决策必须以小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虑。(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如果小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有能力抚养他们,判定抚养权的关键就在于考察谁更适合抚养孩子。判定抚养权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以父母的各自的情况为基础进行评估,如父母的健康状况、经济情况、家庭环境等等。一方面,需要评估父母的抚养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分析小孩子的生活需要。
其次,要考虑小孩子与父母的感情,孩子对父母的远近亲情、对谁更亲近、对谁更需要等等因素,或者说谁对孩子的抚养和成长更有益。
第三,要考虑小孩子的意愿,即孩子自己想跟谁在一起。当小孩子已经有了自我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意愿也应当受到尊重。
总之,判定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情况、小孩子的感情和意愿,以及小孩子的生活需要等因素。只有把小孩子的利益放在最首要的位置,才能够更好的达到维护小孩子的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