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屋是否需要过户,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以下情况下需要过户:
1. 协议中约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但目前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属于另一方,因此需要进行过户。
2.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在协议中约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其中一方,也需要进行过户。
3. 协议中约定把房屋卖掉,需经过双方协议同意后,房屋所有权交易的过程也要通过过户程序进行。
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如果对房屋的所有权未有共识,协议也未有具体约定,就需要根据相关法规,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过户过程中,应当进行谨慎的资料检查,以免因漏洞或问题导致房屋纠纷的发生。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的房屋分割中,如果双方已经有了明确的分配方案,就需要按照之前的协议进行过户程序,确保所有权的变更清晰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