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挪用、侵吞、私分公款、公物、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因职务需要而保管的公款、公物、财物中侵占、徇私、挪用的行为,最低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其数额在我国一般设置了以下三个分界点:
1.侵占公款罪: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且不满十万元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挪用公款罪: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且不满三万元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且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私分公物罪: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且不满三万元的,应当处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且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与经济损失的数额有关,标准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社会对挪用公款的厌恶度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增强,在今天的社会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对于挪用公款的严惩不贷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