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的合法住宅建筑用地,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财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一些城市周边或者外围的农村宅基地所处的地段也逐渐改善,一些低密度的宅基地受到城市居民青睐,因此出现了一些“宅基地变产权”的案例。那么,农村宅基地能否收回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转让和出租。因此,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出售和转让的条件和手段。
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通过法定程序,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要村委会推荐、县乡两级审批等程序。如果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则该行为具有违法性,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惩处。
最后,对于一些违规转让、转让给非法个人或组织使用、影响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规模和效益等情况,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国家法律和农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出售和转让的条件和手段,只能通过法定程序来转移使用权。对于违法转移使用权的情况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来处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收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