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虚列支出、冒领、侵占或非法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财产或者将其用于非法、不当用途的行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不应该被容忍。
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进行调查,确认其违法行为,并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检举、控告或者报案。接着,由司法机关展开调查和审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挪用公款的人员。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工作单位内拥有较高的职位,且其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其担任职位上予以撤职、开除等处理。同时,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影响信用记录等,防范其再次犯罪。
总之,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严追究,不能姑息和纵容,以才能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