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特别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组织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公款或者委托管理的公款、对外投资的资金、存放在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等款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挪用公款罪的罚则来看,根据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的不同,最高可判处死刑,最低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我国审判机关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归案悔罪表现等方面,来判处比较恰当的刑罚。
一个挪用公款千万的案件,情节非常严重,应该被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首先,要确认确实存在挪用公款的罪行,其次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刑罚程度。
如果被告人立即坦白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挪用的公款,低调处理此事,以及没有其他的犯罪记录,可以看作是从轻判决,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如果被告人拒不交代罪行,挑衅法庭等,还表现出不悔改的态度,就应该加重刑罚了。最终,判决应该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