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会轻易地判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在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并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一些夫妻之所以要起诉离婚,是因为他们无法就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给付财产、子女监护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必须得到有关当局的批准才能生效。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互相了解和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如果一方在离婚前被威胁或者强迫签署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此外,在协议达成前或在签署时,法院还将评估是否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等或恶意隐瞒情况存在。如果发现有类似的问题,法院则会拒绝批准这个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还必须符合当地司法机关的法律要求。法院不会批准明显违反当地法律的协议,比如分割财产、给付财产、孩子监护权等不合理、不公平或不合法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纯粹是令人无法接受的,法院则会拒绝批准这个协议。
综上所述,法院不会轻易批准离婚协议。法院需要考虑双方的自愿、信息平衡和法律的要求。这就是为什么离婚协议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并且需要有专业的律师辅助处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