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拆迁安置费是指政府在拆迁城镇居民住房时向被拆迁户支付的一定的费用,目的是保障被拆迁户的生活和居住权利,避免其因拆迁而造成无家可归的情况。安置费的数额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拆迁规模来确定,具体数额因城市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镇户口拆迁安置费的计算以房屋面积为基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计算。根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安置费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费用:
1. 临时安置费:用于拆迁户在拆迁期间的临时居住费、搬迁费等。
2. 建议补偿费:用于拆迁户的房屋、土地、固定设施等财产性损失的补偿。
3. 重建补偿费:用于拆迁户在重建新房时的款项,包括可能存在的增值税、建筑费、装修费等,一般按照当地房屋市场价格计算。
综合以上各项费用,建议拆迁安置费的标准一般在90%以上,具体数额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例如,上海市的拆迁安置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不少于每平方米2000元,而在北京市,拆迁安置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最高可以达到每平方米1万元。
总之,城镇户口拆迁安置费的数额是由当地政府根据拆迁规模、市场价格等要素综合决定的,而拆迁户也可以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对费用进行核算和实际的领取。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费的数额直接关系到其后续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需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