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中的五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确权证。这五证是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法定权利凭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证明房屋归属权属于持有人所有。房屋所有权证是拆迁协议中征收房屋所有者必须提供的证件。
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属于持有人所有。由于征收拆迁涉及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拆迁协议中必备的证件。
规划许可证是指政府授予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合法性的证明文件,证明建筑工程的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征收方需要规划许可证,是为了确认拆迁房屋是否合法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凭证,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此证件方可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拆迁房屋所有者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作为征收方确认房屋所有者相关权益的证明。
最后,在拆迁协议中,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确权证,以证实征收房屋的产权状况并确定拆迁补偿事项。
总之,房屋征收和拆迁是涉及众多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系统性工程。五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仅是法定要求,也是各方确认房屋产权状况和给予拆迁补偿的必要凭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