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向农村居民提供建造住房所需用地的专门用地,是农村居民在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下,对于其住房安居问题的特殊保障。因此,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宅基地的产权。因此,农村宅基地是无法所有权转让的。
然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过户,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过户的方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获得宅基地的承包权或者租赁权。那么,在个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将其转让呢?
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流转,也就是说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但是转让是受到限制的,需要经过基层政府审核同意,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宅基地(含承包、租赁)使用权且已使用三年以上;
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有必要保证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影响其他农民的宅基地使用和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益。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法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流转,但转让需要经过审批,并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