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暴力案件中,通常会有一个被害者和一个加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加害者想要争取抚养权通常是难以实现的,尤其是如果他们被指控实施了家庭暴力。这是因为,家庭暴力的本质就是在透露出加害者所具有的暴力倾向和行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加害者被授予抚养权,那么在这个家庭中,孩子们仍然会面临着受到暴力侵害的风险。
在另一方面,如果加害者已经接受了处理,升级或者治疗,他们能够改变他们的行为,停止其暴力行为,尊重其孩子和前配偶的权利,并且已经过了充分的时间来验证他们的变化,那么争取抚养权就可能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要证明加害者已经修复了自己的危机倾向,已经准备好在适当、稳定的家庭环境中养育自己的孩子,能够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尽其义务,而且确实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或母亲。
总之,如果一个人想要在被指控实施了家庭暴力或其他类似情况的背景下争取抚养权,那么他们需要满足一些相应的条件,这需要他们以相应的行动和证据表明他们已经具备了父母的责任和能力,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