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本应属于公共利益及公务支出的资金,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是禁止行为,是一种侵占国家财产的犯罪行为。那么,备用金是否也属于公款呢?
备用金是管理员工作需要而规定的一种经费,通常由财务管理人员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或类似的资产以备日常工作之需。因此,备用金属于公款的一种,也属于国家财产。
如果挪用备用金,侵占公款,那么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挪用备用金也是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备用金的资金流通也需受到相应的法律监管和审计监督,以保证其安全性和规范性,防止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备用金也属于公款范畴中的一种,挪用备用金同样属于挪用公款行为,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遵从法律规定,严防挪用公款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资金监管和内部控制,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经费编制和审配流程,有效防止和打击挪用公款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