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要退出国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宅基地准备退出时,必须先告知宅基地容乃者或其他正当利益人,听取他们的意见。
2. 宅基地容乃者或其他正当利益人有回收宅基地的权利,在一定的期限内,必须将宅基地回收,并且给予容纳者一定的补偿。
3. 如果宅基地容纳者没有任何异议,宅基地的父母单位可以将其收回,但必须给予宅基地容纳者一定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容纳者应当主动接受补偿,然后搬离宅基地。
4. 当宅基地容纳者因自身原因搬离宅基地,或者因违反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而被强制搬离时,宅基地的父母单位可以不给予宅基地容纳者补偿。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退出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宅基地容纳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宅基地容纳者一定的补偿,并且合法收回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