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建造住房而划拨的土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受益农民,并且具有稳定的农村居住权。根据《宅基地条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使用权归属于农民,不能转让和抵押。但是,却有很多人误解了“使用权”的定义,在获取宅基地的同时获得了使用权,认为这块土地无论是该乡亲所用或者是亲戚朋友使用都可以,于是便有了“赠与亲戚”的问题。
首先,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村本组其他成员或同机构的成员,不能向外委托、租赁或者赠与他人。因此,农村宅基地无论有没有闲置都不允许赠与亲戚朋友,更不能私自卖掉。如果有人违反规定非法转让,宅基地将被收回并处罚。
其次,赠与亲戚可能会引起村民们的不满,这种行为很容易引起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影响着村民之间的感情和友谊。在农村社区中,大家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但如果发生了赠予宅基地的行为,不仅会被其他村民视为“不近人情”而且会破坏邻里关系。
最后,由于宅基地属于集体的土地资源,赠与亲戚朋友相当于个人私自处置农村集体资源,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也有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如果农民在使用宅基地的过程中损坏或是利用宅基地从事非法买卖活动等行为,都会给土地资源带来不良的影响。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赠与亲戚,只能转让给本村本组其他成员或同机构的成员。村内村外的亲戚朋友如果需要宅基地,应该先通过转让等合法渠道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