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领养协议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他们的关系要看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领养协议可能会成为影响离婚的因素,但并不是必然的。
领养协议通常是在领养过程中由领养双方和孩子的生物父母一起签署的文件,规定了双方对孩子的监护和抚养职责,以及一些其他问题。这个协议可能包括关于婚姻持续时间、财产分配、支持和抚养费用等问题的条款。因此,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存在领养协议,则这些条款可能会影响离婚过程。例如,协议可能规定双方都有权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因此在离婚后双方可能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展开争议。
然而,离婚本身并不需要领养协议。夫妻之间的财产、抚养和监护问题可以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处理,而不必参考领养协议。如果协议只是陈述了双方在认识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涉及到离婚自身的争议,那么这个协议不应该对离婚过程产生太大的影响。
因此,即使没有签署领养协议,离婚也是可能的。当然,如果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抚养或财产分配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离婚可能会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当事人需要寻求法律帮助并与离婚律师进行沟通,以便找到一种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否有领养协议,夫妻都应该尽力保证孩子的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