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婚协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弱势地位,被另一方利用威胁、恐吓、利诱等手段,迫使其签署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并不能反映双方真实意愿,造成一方人权受到侵害。被迫离婚协议违背了自由意志原则和公平原则,属于不合法的协议。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如果发现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是被迫签署的,应尽早向有关部门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报案并申请撤销离婚协议。同时应聘请律师帮助制定离婚策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也规定,在一定的时限内,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走复议、再审、抗诉等程序。
总之,被迫离婚协议是一种不合法的协议,损害了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如果发现自己是被迫签署离婚协议,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争取更好的离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