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拥有法定职权的人员使用本身职权掌管的国家资金或其他公共资产私自挪用或者侵吞,并且用于不法之用。这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严惩。
在我国,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贪污罪的范畴,最高可判处死刑。以挪用一百万公款为例,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知情挪用公款的公职人员,刑期将会被大幅度加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挪用公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行为,要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金额在10-100万元之间,要被判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超过100万元,则将被视为特别严重情节,罪犯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
此外,还要考虑到罪犯的社会影响和犯罪的影响范围等因素,具体的量刑处理也可能受到审判人员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因素的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逆损失和损害的刑事犯罪行为,被依法严格打击和惩处迄今为止都属于我国反腐斗争的重中之重,任何人都不能干扰和干预到它的正当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