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等职务时,将公共财产占为个人之用或挪走用于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占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破坏了公共信用和法制秩序。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一百万,其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属于贪污罪。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属于特别严重的贪污罪。一百万数额可以定性为特别严重的贪污罪。根据我国法律,特别严重贪污罪的最高刑期可以是死刑,但一百万数额的案件普遍不适用死刑。
一般情况下,一百万数额的案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贪污罪主要有以下判决标准:数额在1亿元以上,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在1亿元以下但是在2000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在2000万元以下但是在100万元以上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如果挪用公款达到一百万的情况,其判决结果可能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判决结果具体取决于相关法律和法律程序,还需要考虑到个案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因素。因此,在实际判决中,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