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离婚协议在法律有效性方面是存在的可能性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协议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法院认可和审查,否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遭到驳回。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几点:
第一,离婚协议必须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如果离婚协议中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那么法院是不可能批准的。比如说,夫妻协商一方放弃抚养子女的效力,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第二,协议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如果一方是被动接受离婚协议的,那么法院可能会质疑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另一方通过欺骗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得协议签署,法院也不会认可。
第三,协议需要具有明确的内容。离婚协议必须表述清晰明确,例如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的方式等等。如果协议过于模糊或含糊,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再进行修改或完善。
第四,离婚协议必须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是证明双方协议真实性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双方的有效签字或盖章,那么法院也无法认可该协议。
总之,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有可能在法律上具有有效性,但是需要我们格外的注意。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有保障,最好是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离婚律师一起完成离婚协议草拟和修改,并经过双方审查确认后签署协议。这样更能够确保自己的权益有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