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拆迁安置房时,法院在执行期间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全这些房屋的安全和完整性。以下是一些可能采取的措施:
1. 占有保全:法院可以决定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占有保全,以确保它们不被破坏或拆除。 在此期间,房屋所有者必须配合法院的监管,不得私自改动或拆除房屋。
2. 监管保全:在占有保全期间,法院会派出监管人员对房屋进行监督,以确保它们得到妥善保护和维护。
3. 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它们的所有权不被侵犯。 在此期间,房屋所有者必须向法院提供所有权证明文件和财产数据。
4. 拍卖保全:在拆除房屋时,若房屋所有者存在债务问题而无法满足偿还债务的要求,法院可以拍卖房屋,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5. 暂停拆除:若在拆除过程中存在争议或法律程序,并可能导致房屋的破坏或损坏,法院可以暂停拆除程序,以避免日后的纠纷和麻烦。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对房屋进行妥善保管和监管。
综上所述,法院在保全拆迁安置房时,应确保房屋得到完整和妥善维护,以保障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和社区的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