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公款两千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意味着其行为将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的财政损失。
挪用公款问题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这些行为的存在会严重破坏了财产管理秩序和公共信誉。因此,需要严格打击挪用公款罪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定罪量刑的主要准则有三个: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挪用公款两千万的行为应被量刑为重大数额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对于挪用公款两千万的行为,被认为是数额巨大的,因此定罪量刑的刑期会较长。通常来说,判处10年以上的徒刑是相对常见的量刑结果,同时还可能会适用处罚包括罚金和财产刑等额外处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法制,我们应该更加严格地打击此类罪行,并严格定罪量刑,让罪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