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屋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提供的住房,另一种是被安置在公寓式的集体居住区中。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当地政府出资建造,提供给被拆迁户居住的。因此,从资金上讲,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绝对不会比普通住宅差。
一般情况下,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屋是比较简单的,出于经济性和实用性的考虑,一些生活中必需的设施和装修相对较简单。但是,在整个构造、设计和装修方面,政府拆迁安置房屋和普通民房并无不同。而且,政府拆迁安置房屋在房屋内部和周边交通、医疗、教育、购物等生活条件方面也与普通住宅相当。
另一种公寓式集体居住区的拆迁安置房屋,可能比政府提供的简单房屋更为舒适和豪华。这些集体居住区在建设中会根据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选择合适的房型,建造相对完善、生活设施齐全的住宅,例如,有室内电梯、健身房、游泳池、花园、绿化带等设施。
总之,拆迁安置房屋作为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发展和居民自身安全问题而实施的政策,其质量和条件绝对不会比普通住宅差。其优势在于政府出资建造,符合国家规范,同时根据被拆迁户的户型和经济情况,提供适当的住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