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应存放在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的重要凭证,如果需要修改或者作为诉讼的证据使用,需要对此进行公证或者提交法庭。
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建议随意携带或者随意带回家,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能拿回家。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公证完成,可以将公证件带回家备用,但要注意保管,避免丢失或者损坏。如果离婚协议书还没有公证,则可以拿回家进行审查和修改,并在修改完毕后再进行公证。
另外,离婚协议书上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问题都是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事项,需要认真考虑并制定合理的规定。如果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公证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也需要强调的是,在制定和签署离婚协议书时,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保证双方利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这样可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彼此都可以顺利地走出婚姻失败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