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职务或者工作关系之便,将本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财产占为己有或者为他人使用、出借、变卖、侵占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单位和组织的利益,也会损害社会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是被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民事活动中,挪用公款一般是属于侵占行为,而在职务行为中,挪用公款则属于职务侵占。根据刑法,职务侵占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而如果数额超过30万元,则应定为挪用公款罪,其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因此,如果以挪用公款两百万为例,根据刑法规定,应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并面临坐牢的处罚,其实刑期将取决于犯罪分子的情况,法院会依照犯罪者的严重程度、作案情况、补救行为等因素进行量刑,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两百万的刑期应该不低于5年有期徒刑。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既严重破坏了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重损害了公众的权益和利益。相关责任人员一旦被查实,就必须承担罪责,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