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有关财产、子女抚养权和交往方式等事项达成共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其中不一定需要涉及嫁妆的具体问题。
嫁妆一般指女方在婚姻登记时所携带的财产、资产或礼金等,属于双方就财产分配等事宜协商的内容之一。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涵盖了财产分配,而其中有关嫁妆的处理就应当在协议书中明确表述。
离婚协议书中嫁妆的处理方法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 嫁妆不需要归还
如果两位离婚当事人在结婚时没有约定嫁妆的归还问题,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再追究彼此婚前所带嫁妆的归属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不再进行嫁妆的追究,从而达成共识。
2. 嫁妆需要归还
如双方对嫁妆的拥有权存在争议,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发生种种意外事件导致一方亏损,需要另一方归还嫁妆等,就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嫁妆的归还方式和具体数额。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是否需要涉及嫁妆问题,全因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无论协议书中是否有关嫁妆的约定,离婚双方都需受法律的制约和规范,遵守协议的相关约定和各项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