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案件中的一种法律文件,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的事宜、探视子女的时间等内容。而在协议书中所说的话是否有效,则与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关。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双方协商的内容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例如,在协议书中规定“不抚养子女”或“放弃婚姻财产”,这些规定都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因此,在协议书中所说的话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案件中的一种法律文件,离婚双方必须签字,代表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并且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协议书中所说的话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这些话就是有效的。
最后,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在协议书中达成的协议被司法机关确认,那么这些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去行事,否则,就可能面临违约的法律责任。
因此,离婚协议书中所说的话是否有效,与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否自愿达成协议,以及是否被司法机关确认有关。只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且双方自愿达成并被司法机关确认的协议,其中所说的话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