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共存协议是指在离婚后,双方按照一定的规定,共同持有和管理房屋的协议。此种协议可以避免离婚双方因房屋问题发生纠纷,也可最大程度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协议书的起始部分为协议的基本条款,包括协议书的标题、起草日期、协议的效力范围等。在此基础上,应具体说明房屋的情况、使用要求、维护费用责任等内容。以下是协议书的具体要点:
一、房屋情况
对离婚后协议共同持有的房屋做详细描述,包括房屋所在地址、面积、房屋建筑结构、房屋期限等。同时规定共同持有方是以何种形式共同持有房屋的,如名下分别持有、设立共同所有等形式。
二、使用要求
协议具体规定离婚后共同持有房屋的使用要求,包括居住用途、租赁用途、出租用途等。因为离婚后原配偶可能仍需居住在该房屋中,因此应在协议上说明对方可否入住、入住时的具体要求及安排。
三、维护费用责任
在离婚后共同持有房屋,必然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具体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维修费、装修费等。因此,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维护费用的责任和承担比例。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并保证不因费用问题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其他事项
协议应当制定其他事项的具体规定。如何处理共同持有方之间的争议,如何处理房屋出售的问题,如何撤销协议等等。
在完成协议的具体内容制定后,离婚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上自行签字或加盖公章。以便双方在共同持有房屋时能够更好的保护各自的利益及权益。同时,建议离婚双方征求家庭律师的意见及帮助,制作一份法律效力高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