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赠予协议
甲方:(离婚方)
乙方:(另一离婚方)
双方在彼此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房屋进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权利归属
1. 该房屋为离婚双方婚姻期间共同所有,经过双方协商,现将该房屋权利归属于甲方所有。
2. 乙方为甲方的离婚抚养费和与甲方约定的离婚协议的履行,不再对该房屋享有任何权利。
二、房屋过户
1. 双方同意在达成本协议后,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到甲方名下。
2. 房屋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免责声明
1.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对该房屋进行了认真地核实,确认该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存在任何纠纷和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转让的情况。
2. 在房屋权利移交给甲方后,乙方对于房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权利人、债权人和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纠纷等,与甲方无关。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可协商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有效期限及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所涉及的金额以折合人民币为准。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永久有效。本协议附件为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等必须的证明文件。
甲方(签名 / 盖章): 乙方(签名 /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