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出纳发现某人或某单位存在挪用公款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保护自己和公共利益。如果出纳本人挪用公款,那么将承担以下后果。
首先,出纳将直接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贪污罪,处以刑期不等的刑罚。在民事纠纷中,出纳应该承担因挪用公款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其次,挪用公款的行为对出纳的职业生涯和声誉带来重大影响。在职场上,经信任的出纳一旦被发现或曝光挪用公款行为,就会失去雇主和同事的信任,面临困难的就业和重重压力。长久而言,这种不良记录将对出纳的工作前途和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
最后,出纳挪用公款的行为还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挪用公款不仅损害了单位的经济利益,还送走了纳税人的血汗钱,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诚信机制,给社会带来不良示范,影响社会的良好风气。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不法、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个人、公司和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出纳应该坚守职业道德、恪守岗位职责、保护公共利益,莫要跋山涉水,最终一蹶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