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和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拆迁协议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房屋或土地时,政府与居民或产权人签订的一份协议,约定房屋或土地征收的价格、时间等,居民或产权人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搬离,以便用于城市规划、建设或其它公益项目。
产权是指对一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一个法律概念,由法律规定所赋予的一种权利。产权包括房产产权和土地产权两种。房屋产权是指在法律上拥有房产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即该房屋的使用和处分权。土地产权是指在法律上拥有土地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权人是指在法律上拥有该房产或土地的法定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的人。
拆迁协议和产权之间的联系在于,在拆迁过程中,产权人需要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以约定房屋或土地的征收价格、时间、拆迁方式等,并且在履行拆迁协议后,产权人需要放弃拥有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即该房屋或土地将成为政府的公共财产,不再属于产权人所有。因此,拆迁协议和产权之间的区别在于,拆迁协议是一种协议,是政府与产权人之间的协作,用于解决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和经济问题;而产权是一种法律概念,是权利的具体归属,是产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一定权利或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