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对居民所在的旧房进行拆除并提供新房进行安置。而工抵房则是指购买一套房产的同时,将其同价值的企业货物或服务进行抵押或换取。从实施层面上来看,两者是有区别的。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政府行为,针对的是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工抵房则是市场交易行为,针对的是企业商业活动的需求。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通常不可以使用工抵房交易。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是政府为满足城市规划需要而实行的措施。这一措施本身是与企业无关的,因此无法使用工抵房作为支付方式。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是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通常是比市场价便宜的。如果使用工抵房的方式进行支付,会对政府政策的落实带来困扰。同时,也会对其他购买者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通常不可以使用工抵房进行支付。购房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支付,例如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等。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该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增强居民获得公平待遇的信心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