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本身是负责管理婚姻、离婚等事宜的机构,因此他们并不会主动给夫妻开具离婚协议。但是,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会做出相应的裁决,确定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具体来说,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他们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先询问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确认他们都确实想要离婚。如果双方一致同意,民政局将会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做出裁决,确定离婚协议的内容,并开具离婚证书,完成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存在争议,民政局可能并不能直接给出离婚协议,而需要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此时,民政局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婚姻协议、财产证明等,以确定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的具体方案。最终的裁决结果也会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被写入离婚证书中。
总之,民政局作为离婚手续办理的机构,虽然不会主动给夫妻开具离婚协议,但是他们会确定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并开具离婚证书。离婚前夫妻双方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