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房屋)
各位当事人:
在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协议书。
一、房屋分割问题
1、由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割,一方主张的部分以协商为准。
2、由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3、如有需要进行人民法院强裁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和经济损失。
二、房屋转让问题
1、共同所有的房屋,如一方已经或即将另行购买或租赁住房,则另一方应在协商后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房屋转让给另一方或其他合法购房人,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2、对于由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如另一方对其有意愿购买并在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可进行转让,或该方可以选择拍卖或其他合法途径出售。
三、房屋使用问题
1、共同所有的房屋,如一方正在使用,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2、由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其使用权应归属于所持有方,另一方无权干涉。
四、协议的缔结
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发生争议仍无法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书共四份,由双方各留一份,另外两份分别交公证处和房产管理机构备案。
当事人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