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属于贪污行为的一种,对于公职人员或者担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人员,刑期通常会更长,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的判决。此外,挪用公款还会被要求返还挪用的资金。如果罪犯能够积极退赃悔罪,可能会在判决中获得从轻处理。
对于兰州市挪用公款的判刑,具体要看挪用金额的数量和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挪用金额比较大,将会被认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相应的刑期会更长。如晋阳银行案中,银行原董事长杨甫江挪用资金达到6.2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因为所涉金额巨大,情节十分恶劣。而对于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较小的挪用公款案件,判决可能会比较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严重损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同时,也应该积极加强对公共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力度,杜绝挪用公款等贪污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