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当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而完成离婚手续。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以证明自己是合法夫妻关系的一方。但是,协议离婚是否需要询问原因则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
在我国,由于结婚和离婚都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行为,因此,在法律上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保障,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应该在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下进行。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离婚观念的转变,协议离婚也越来越普遍。因此,有关部门也针对协议离婚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在目前的情况下,协议离婚中是否需要询问原因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提出了离婚的原因,那么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询问。例如,如果离婚原因是因为夫妻关系出现了双方都不能接受的严重矛盾,那么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夫妻给出更加具体的原因,并且做相应的调查工作。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否需要询问原因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应该充分考虑到文书的规范和法律的规定,保持诚信和合法行为,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风险。同时,对于一些矛盾较大的离婚情况,应该在离婚前就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避免因为矛盾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