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贪污腐败分子利用其职权,将公共机关或其他公共组织拨付的资金或者虚假报账、重复报账、空报账等手段获取公款,用于个人或组织不正当用途。这种行为对于国家财政和公共利益的损害是毁灭性的,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挪用公款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如果被判刑,就需要服刑,但只服刑还不够,还需要归还挪用的公款。归还公款的金额一般是根据实际挪用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是经济犯罪,一般会按照挪用的金额进行计算,并加上相应的罚款。
与此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来承担挪用公款所造成的损失。这类民事责任一般是由受害人提起诉讼来进行追讨的,如果受害人提起诉讼,挪用公款的人需要给予赔偿。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由其家属或用与其合谋的人承担。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归还公款和承担民事责任是彻底赎罪的重要步骤,也是对社会公正和公正性的贡献。只有通过赔偿损失来挽回公众的信任,避免进一点缺点的复发,保障人民安定幸福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