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工作人员:
我是xxx,与我的配偶xxx在xxxx年xx月xx日结婚。现在因为个人感情问题和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我们已经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经过协商,我们互相同意离婚,愿意在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以下是我们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
1.财产分割
我们的财产均来源于我们结婚期间共同劳动和共同经营,包括房产、车辆等,我们都同意进行平分。
2.子女抚养
我们没有子女,因此不需要进行子女抚养协议。
3.债务处理
我们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我们都同意按照所欠金额进行分担,分担比例为50:50。
4.其他约定
我们离婚后,我们不会干涉对方的个人事务与生活,不会有任何争执和纠纷。
以上是我们的离婚协议,我们真心希望能够在这个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让离婚过程尽量平静、顺利。希望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我们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谢谢!
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