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一份涉及较大金额的合同协议,它代表着房主和拆迁方之间权益的约定和保障。因此,为规范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和合法性,需要在该协议上盖章。那么应该盖什么章呢?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需要在合同上盖上相应的章,以证明合同已经签订。具体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由以下两个章节:
一、拆迁方章
拆迁方通常是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如城市建设局等。因此,其需要在协议上盖上公章。公章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法定机构的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盖上公章可以保证该协议的法律地位,同时对拆迁方的身份做出验证,并确保拆迁方在协议中的权益和利益。
二、房主章
在合同中,房主也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房主的章可以是个人的私章、公司的名章或其他自定义的章。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章,它可以验证房主在协议中的身份,并确认其接纳协议中的所有条款,保证其在协议中的权益不受削弱。
总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由拆迁方和房主分别盖上公章和私章,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约束力。同时,建议在协议中保留双方交换的电子印章、签名等互联网有效标识证据,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