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当事人达成的一种私人协议,其功能是规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事项。虽然离婚协议是个人行为,但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双方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协商,并签署协议书,并经法院确认后,就可以作为调解协议、诉讼和解协议,具有与判决书相同的效力。而如果出现协议书内容不公正、不合法等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酌情宣告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
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不能代替起诉状。如果离婚当事人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均认可并申请离婚,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会依据协议的内容宣告离婚。但当事人必须提出离婚申请或应诉,提交相关证据,确认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并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效力。因此,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当事人应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审核,定夺离婚的事宜。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并不能代替起诉状。离婚当事人在提交离婚申请时,应将离婚协议视为一份证据,并提供有关证据,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