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管与出纳联手挪用公款,通常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虚开支出款项。会计主管提供虚假的支出报告,出纳负责处理这些报告并进行支付,但这些支出款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是被挪作他用。
第二种,私自修改账目。会计主管可以修改账目,将资金从公款账户转移到自己或其他人的账户中,而出纳则负责处理交易,将资金转移并掩盖这类交易。
第三种,用假的发票报销。会计主管提供虚假的发票,并要求出纳进行报销。这些发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或者被伪造的,而出纳则负责处理这些事宜并进行支付,以此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为了减少财务管理中的风险,企业应该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人员审查和监控。此外,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如加密账单系统和双重授权支付,来防止挪用公款。同时,企业应当严格控制财务系统的访问权限,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财务道德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评估,以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对财务风险的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