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公共物业,其出租需经过相应程序,下面就拆迁安置房如何出租做简要介绍。
首先,产权单位或管理机构要进行清查,确定空置房屋的数量、房屋面积、位置、用途等有关情况,形成补助性住房管理信息台账。
其次,根据拆迁协议约定,产权单位或管理机构先优先考虑拆迁户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等适龄适住人群,将闲置房屋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招租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出租条件、要求以及具体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合法。招租公告方式不固定,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发布网站公告等,也可以在社区宣传栏、政府企业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告。
第三,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确认选房。被选中的申请人须按一定期限缴纳租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保证拆迁安置房的租赁质量。申请人在住房时可以进行民事登记、交纳电费、水费等一些基本费用。要保证良好的大环境,不得侵占公共设施,破坏环境。违反出租合同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是拆迁安置房出租的基本程序,当然前提是产权单位或管理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管理和出租拆迁安置房。宜注意到,其中涉及到的一些信息公开、公告和选房路径,宜通过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方面实施。对于公民来说,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也是寻找拆迁安置房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