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对拆迁户的一种妥善安置措施,也成为了市场租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拆迁安置房无房证,许多房主对于如何出租拆迁安置房存在一定的迷茫。事实上,即便拆迁安置房无法领取房产证,其出租也并非没有一定的规范。
首先,拥有出租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必须持有完整的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簿,证明产权归属。只有产权人才有权出租拆迁安置房。
其次,进行税费交纳。出租拆迁安置房,必须遵循当地税费规定,对每月租金进行一定比例的税费交纳。
除此之外,对于安置房出租,还需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
1、租赁协议:协议应详细阐述租金、房屋用途、租期等内容。
2、租金收取:租客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协商租金,但应该注意不要超过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租金收取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建议租客支付租金的同时需要要求出租方开具收据或发票。
3、维护及维修:出租方需要定期检查房屋的电力、供水、供暖等等设施。发现损坏或问题应及时维修并要求租客遵守相关规定。
4、居住权益:出租方不可任意变更出租房的用途、维修范围等。
出租拆迁安置房虽然比较复杂,但是只要掌握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依然可以获得相应的收益。同时,过高的租金和短期内过度变现可产生恶劣的社会效应,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市民在出租拆迁安置房时需谨慎,遵循市场规律,合法合规地进行租赁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