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送礼物是一种贪污、贿赂行为,涉及到公款、公共利益和道德等多个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并挽回损失。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挪用公款。
所谓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代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员、负责人员或公职人员,将本单位的财物或者资金用于个人或者其他单位的用途,或者用于不符合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活动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会对单位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影响。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贪污行为的范畴。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财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赠送礼物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从道德的角度看,挪用公款送礼物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场合还是日常生活中,送礼物应该是一种礼貌、尊重和真挚的表达,而不应该成为一种求取私利的手段。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让自己和单位蒙羞。
因此,挪用公款送礼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不管是行政单位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限制公款使用。如果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立即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追缴财物、罚款,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贪污犯罪行为,还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代社会要求公正治理,政府必须树立廉洁从政的形象,公职人员也要维护自身的职业操守,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务实工作、清正廉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己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