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原因有很多,以下是几个主要的原因:
1. 家庭暴力:如果有家庭暴力问题,法院可能会给予受害者孩子的抚养权。这是因为孩子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不能暴露在暴力家庭中。
2. 孩子偏爱:如果孩子表达了更多的偏爱,例如希望和一个特定的父母在一起,那么法院可能会给予这位父母孩子的抚养权。这是因为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更符合孩子的利益。
3. 父母的状况:如果一位父母有更好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条件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们可能会赢得孩子的抚养权。例如,如果一个父母具有更稳定的职业和更好的住房条件,可能会被视为更好的抚养者。
4. 双方协议:如果离婚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且法院认为这个协议符合孩子的最优利益,那么他们可能会按照这个协议进行孩子的抚养。
总的来说,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优利益,然后根据相关的情况进行决定。此外,离婚抚养权的决定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司法体系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