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是否具有抚养权,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是由婚姻过错方引起的,本应由婚姻过错方承担责任,如虐待、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那么原则上对方有权要求婚姻过错方放弃抚养权,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子女的最大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无论离婚与否,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是婚姻过错方,离婚后仍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除非经法院判决撤销其抚养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婚姻过错方仍有能力照顾抚养子女并且未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原则上不应该仅仅因为其过错而剥夺其抚养权。而在婚姻过错严重,对家庭、子女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其进行限制或者剥夺其抚养权。
总之,是否剥夺婚姻过错方的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和身心健康是第一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