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由公证员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力。通常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办理。
具体步骤如下:
1.协议签订
离婚协议由离婚双方协商签订,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财务赡养等方面。协议必须经过双方认真、自愿地协商,协商成功后签字确认,否则公证员不会受理。
2.证件准备
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医保卡、社保卡等相关证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3.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支付费用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支付费用。公证费用根据不同地区与公证内容而定,需要自行咨询公证处。
4.现场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员将核查材料后,要求双方签名盖章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公证员则在协议书上盖上公证章,完成公证。
5.领取公证书
公证完成后双方需要领取公证书,此公证书将成为离婚协议的法律证据。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可以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力,避免因协议条款不清晰而引起的纠纷,为离婚双方在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提供方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