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的安排通常需要家长在签署协议前就已经商定好,但具体的安排是否需要现场书写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的安排必须在法院或公证处进行现场书写,这样可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在中国大陆,离婚协议需要到当地司法鉴定所进行公证,而在美国则需要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安排孩子的事项不需要现场书写。例如,在双方离婚协议中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协商和签署。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非现场签署方式需要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的自愿性。
另外,在协议中关于孩子的安排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协商意见的平等性,双方对孩子的将来都有话语权;二是安排要合理,协议中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经济状况,并且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性格特点进行合理安排;三是顾及孩子的利益,协议要遵循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如何安排孩子的事项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谨慎协商,制定出最合适孩子的人性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