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和确认居住地的证件,但是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居民身份证并不能成为协议离婚的必须条件之一。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中包括离婚协议书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依据《婚姻法》,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自愿、协议和不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
因此,是否拥有居民身份证并不影响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协商离婚的原因、孩子的监护、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相对公正性。离婚协议书必须在合适的管辖权下书写,并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总之,居民身份证并不是协议离婚的必须条件,离婚协议签署需要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应该秉持平等协商的思想,保留尊重、理解和包容的态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以平和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